23.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围绕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部署和进展成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和中国教育电视台也进一步加大报道力度,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司、新闻办、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
(八)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
24.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
继续加强网络空间安全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增设一批网络空间安全学位授权点。(责任单位:研究生司)
推动落实《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建设,推进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思路、新体制和新机制,建设世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增设一批网络安全相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责任单位:高教司)
25.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举办“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推进教育信息化”专题网络培训示范班,对各高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分管负责同志、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分管负责同志开展培训,共培训30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会同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推进网络安全教育。研制《大学生网络素养指南》,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语言规范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网络生活方式。深化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预警预判、舆论引导和应对处置能力,并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形成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合力。(责任单位:思政司、新闻办)
26.开展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
启动实施《构建全球化互联网治理体系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课题,以课题为纽带加强研究力量。督促有关研究平台,围绕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国际治理开展扎实深入的研究。(责任单位:社科司)
(九)提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27.健全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制度体系。
加强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责任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出台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8.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工作。
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制定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现场检查检测和安全评估。(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9.持续推进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
健全网络安全威胁通报机制,优化监测服务流程,提高通报整改质量,强化数据统计分析能力。有序推进教育系统通用软件检测工作,建立常态化的通用软件检测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预警机制,提高信息收集、分析、研判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