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培养提升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
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行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研究,探索建立适合国情的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推动落实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将信息技术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推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继续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国教育信息化创新与发展论坛、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等应用交流与推广活动,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师生信息素养。(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职成司、高教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8.推进网络思想政治与法治教育。
着力加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和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建设,建设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继续推动易班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全国共建。(责任单位:思政司)
加强普法网建设,加大优秀法治教育资源供给力度,不断扩大普法网覆盖面。继续开展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法治知识竞赛活动,举办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大赛。(责任单位:政法司)
(七)强化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措施
19.完善多元化教育信息化投入格局。
协调财政部加大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投入力度,并引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责任单位:财务司、督导局)
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并按照财教〔2013〕342号、343号和财教〔2014〕47号文件要求,满足学校信息化教学、管理应用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完善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投入机制。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推进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合作,联合实施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在“三区三州”等地开展“送培到家”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信息化教学设备捐赠、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等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开展全国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开展第三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督导报告。(责任单位:督导局、科技司)
21.加强教育信息化专家团队和研究基地建设。
完成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换届,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教育管理信息化专家组等咨询机构的作用,支持开展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和标准规范研制,发布《中国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2017)》,研制《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发展报告》等。(责任单位:科技司、职成司)
加强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发展,以基地为依托凝聚专家队伍,广泛宣传并组织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科学基础研究项目。(责任单位:科技司)
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状况调查研究,探索开展教育行为数据研究计划。研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设备配备标准。继续深入推进未来学校的科研和实践探索。(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装备中心)
22.拓展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深入落实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精神,推进实施《青岛宣言》和2030年教育议程,进一步落实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教育信息化合作备忘录,深入开展相关领域国际合作,继续谋划并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信息化信托基金有关工作。推荐国内项目参评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哈马德国王奖。支持参与教育信息化相关国际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与英特尔、微软、IBM等跨国公司合作,助力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责任单位:教科文秘书处、科技司、国际司)